細胞活力分析儀反映病人的真實情況
發布時間:2017-11-16 點擊次數:1361次
細胞活力分析儀反映病人的真實情況
為了確保血液的檢測結果夠盡量反映病人的真實情況,在使用時
細胞活力分析儀使用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:
1.血樣:由于靜脈血受外界因素影響較小,成份比較穩定,細胞活力分析儀檢測結果準確度高重復性好,因此除嬰兒外,建議取血者均應采用靜脈血。如果采集未梢血時,注意不可局部過度擠壓,避免血液中混入大量的組織液,而且易激活凝血系統產生局部凝血,導致檢測結果的誤差;*滴血由于細胞成分不穩定應棄掉,用第二滴血進行檢測。
2.抗凝:使用拘櫞酸鹽抗凝劑時間過長易結晶,細胞形態易發生變化,影響計數結果的準確性;草酸鹽易使血小板產生凝集,并可使白細胞形態發生變化,影響計數結果及分類;而肝素抗凝過量易引起白細胞凝集和血小板減少;EDTA-2Na較EDTA-2K的可溶性低,血小板凝集的可能性大。因此血液學標準委員會(ICSH)1993年發表的文件中建議使用EDTA-2K作為細胞活力分析儀的抗凝劑,用量為1.5~2.2mg/ml血。
3.采血后用塞子密閉,室溫保存不超過6小時。
4.稀釋:細胞活力分析儀稀釋器、吸樣管要經過校準。吸血后吸樣管外的血液要*擦干凈。血液稀釋后要盡快測,否則易引起“稀釋性溶血”。
5.混勻:檢測前混勻很重要,如果無旋轉式混勻器應顛倒混勻至少8次。
6.試劑:細胞活力分析儀對試劑的要求非常嚴格,要求有嚴格的滲透壓標準、穩定的導電率、高標準的純凈度以及對儀器管道和閥路無腐蝕作用。因此溶血劑、稀釋液及清洗劑等選用原廠配套產品。
7.白細胞分類:首先必須明確,迄今為止,世界上無論多先進的細胞活力分析儀,進行的白細胞分類都只是一種過篩手段,并不能*取代人工鏡檢分類。要堅決糾正有些單位用了細胞活力分析儀就丟掉鏡檢的錯誤思想。
8.質量控制:血液分析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,才能保證結果的可靠性。